(2023)皖0803民初2561号开庭公告

阅读次数:574 编辑: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3-11-03 16:39
[字体:  ]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803民初2561号

 

汪俐: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龙啸支行与被告汪俐信用卡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2日9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 请求判令被告汪俐立即清偿透支本金39998.51元以及截止2023年8月7日的透支利息26609.56元和违约金17105.26元;合计83713.33元。(2023年8月8日后的透支利息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违约金以未还金额为基数按月5%计算至还清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二十日内。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