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803民初2508号
朱卫东:
本院受理志恒专勤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诉朱卫东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本院定于2023年12月25日10时整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审判。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本金人民币2945.3元、利息、罚息人61.66元(截止2023年2月6日);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利息、罚息(以2945.3元为基数,自2023年2月7日起按照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LPR4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上述利息罚息暂计至2023年8月14日共计218.41元,总标的合计3225.37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和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二三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