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803民初1718号
汪芳强:
本院受理原告赵瑞生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803民初17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赵瑞生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赵瑞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10日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803民初1718号
汪芳强:
本院受理原告赵瑞生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803民初1718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
准许赵瑞生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赵瑞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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